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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所高校在江苏开展综评招生 4月底前公布招生简章



2025-04-19来源:新华日报

  4月18日,省教育厅发布2025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,2025年共有23所高校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。

  其中,A类高校11所,分别为南京大学、东南大学、中国科学院大学、华南理工大学、北京外国语大学、上海科技大学、南方科技大学、上海纽约大学、昆山杜克大学、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、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。B类高校12所:南京师范大学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、南京工业大学、南京邮电大学、南京医科大学、南京中医药大学、南京林业大学、江苏师范大学、南通大学、扬州大学、江苏大学、西交利物浦大学。

  4月底前,各高校须将招生简章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“综合评价招生信息管理系统”后,方可向社会公布。已参加江苏省高考报名且符合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,可按高校招生简章的要求进行报名。5月25日前,高校应组织专门力量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,及时告知考生初审结果,并在本校网站公示,同时将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。

  5月31日前,通过A类高校初审的考生,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,确认报考高校志愿及顺序。B类高校的入围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,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,在“综合评价招生”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(B类高校)志愿。高校专项计划、综合评价招生(B类高校)、高水平运动队三类志愿之间不得兼报;符合多项入选资格的考生,只能选择其一填报。(杨频萍 程晓琳)

责任编辑:王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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